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11年12月30日發(fā)布2011年第23號公告,批準發(fā)布GB27898-2011《固定消防給水設備》系列國家標準,該系列標準為強制性國家標準,將于2012年6月1日起實施。標準名稱如下:
GB27898.1-2011《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第1部分:消防氣壓給水設備》
GB27898.2-2011《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第2部分:消防自動恒壓給水設備》
GB27898.3-2011《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第3部分:消防增壓穩(wěn)壓給水設備》
GB27898.4-2011《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第4部分:消防氣體頂壓給水設備》
GB27898.5-2011《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第5部分:消防雙動力給水設備》
固定消防給水設備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、水噴霧滅火系統(tǒng)、消防炮滅火系統(tǒng)和泡沫滅火系統(tǒng)等的專用增壓給水設備,能夠滿足不同滅火設施的工作壓力需求。固定消防給水設備以固定消防泵組或氣壓水罐為主控部件,可用于提高消防泵組或氣壓水罐運行可靠性,在無人值守情況下能保證最快反應和提供有效消防供水。
GB27898-2011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會同相關單位起草。該標準規(guī)定了各類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分類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及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等。標準突出消防給水的系統(tǒng)理念,強調整體高效能和整體可靠性,改變以往只考核部件不考核系統(tǒng)性能的做法。該系列國家標準發(fā)布后,將替代以下公共安全行業(yè)標準:
GA30.1-2002《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第1部分:消防氣壓給水設備》
GA30.2-2002《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第2部分:消防自動恒壓給水設備》
GA30.3-2002《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第3部分:消防增壓穩(wěn)壓給水設備》
GA30.4-2008《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第4部分:氣體頂壓消防給水設備》
上述系列標準的發(fā)布實施能夠更有效地規(guī)范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生產(chǎn)、使用管理和維護,為產(chǎn)品的設計、驗收和監(jiān)督管理等提供依據(jù),對提高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質量發(fā)揮重要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