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5年9月1日起,根據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、公安部、國家認證認可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《關于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公告》(2014年第12號公告)的規(guī)定,原實施型式認可的防火門產品、防火阻燃材料產品、滅火器產品、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產品、消火栓產品、消防水槍產品、消防接口產品、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產品等八類消防產品已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,并于2015年9月1日起實施。
凡列入本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消防產品,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,不得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。
延伸閱讀:
強制性認證是什么?
強制性認證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、加強產品質量管理、依照法律法規(guī)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。3C認證的全稱為“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”,所謂3C認證,就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,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Certification,英文縮寫CCC。
小編整理了實施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
經國家認監(jiān)委批準,新修訂的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(guī)則(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(guī)則火災報警產品》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(guī)則火災防護產品》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(guī)則 滅火設備產品》 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(guī)則 消防裝備產品》)于2014年9月1日,作為國家認監(jiān)委指定認證機構,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組織編寫了,與上述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(guī)則配套使用的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細則,并于九月一日起一并實施。為依法開展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工作,維護認證委托人的合法權益,現(xiàn)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業(yè)務的委托申辦,一律通過“消防產品網上認證業(yè)務系統(tǒng)”進行。二、已持有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證書、型式認可證書的生產者、生產企業(yè),應認真學習新版強制性認證實施規(guī)則及實施細則,確保質量保證能力符合要求,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認證標準要求。評定中心將根據證書有效性保持情況,分類分期分批開展證書轉換工作。
三、對于持有自動尋的噴水滅火裝置產品、預作用報警閥組產品、微水霧滴滅火設備產品認證證書的生產者、生產企業(yè),可依據認證標準向指定實驗室申請檢驗報告確認。
四、對于持有“強制檢驗報告”的認證委托人,應首先聯(lián)系出具該檢驗報告的指定實驗室按照其規(guī)定的檢驗報告確認工作程序及要求開展確認工作。對于指定實驗室確認后,檢驗報告符合強制性認證實施規(guī)則及細則要求的,認證委托人可直接依據該檢驗報告及指定實驗室出具的確認文件(適用時)向我中心提出初次認證委托,不再進行產品型式試驗。